时间:2023-07-19 23:56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是隶属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事业单位,以褒扬烈士、弘扬烈士精神为主要任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瞻仰祭扫活动的仪式、讲解等服务。
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以上,且尚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五)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中的《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一并提交居住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2寸免冠证件照发送至电子邮箱:slmmm_rs@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 笔试分数 姓名 手机号码。
3.特别告知: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与面试
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未通过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如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资格审查等):021-64688575 张老师
报名邮箱(报名材料相关电子文件):slmmm_rs@126.com
监督电话:021-64681316
附件1: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xlsx
附件2: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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