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8 23:5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协调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及境外卫星电视等播出内容监听监看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技术检测和安全测评等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情况和覆盖效果综合监测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系统通讯保障工作。
(二)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微波总站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与微波电路维护工作;承担黑龙江省广播电视信号传送工作,承担中央电视台卫星加密节目的接收、安装、维护、管理工作。
(三)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514台
单位地址:尚志市长寿乡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转播工作;承担中央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模拟、数字电视节目信号发射工作。
(四)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904台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第二套节目转播工作;承担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第二套节目信号发射工作;承担中央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模拟、数字电视节目信号发射工作。
(五)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803台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工作地点在阿城与宾县交界怀山屯南山)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模拟、数字电视节目信号发射工作;承担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微波信号中继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3年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按岗位要求,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或在30(含)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规定。工作经历、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6日;
(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七)《计划表》中序号6、7岗位,是为“黑龙江人才周”校招专属岗位设置的,只面向2024年应届统招高校在校毕业生招聘;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五)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参加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6日9时至2023年10月31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公开招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考生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应届人员原则上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黑龙江人才周”专设岗位在校应届人员原则上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10月26日。
(4)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考生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笔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方式,将在“龙江先锋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
(四)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应聘者可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参加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1)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2张与网上报名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本人在背面签字);(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打印);(3)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应聘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经所在学校盖章同意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明材料;(5)在职报考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现场资格复审阶段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限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递补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该岗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凭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
应聘者可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及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过审批程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应届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黑龙江人才周”专设岗位在校应届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事业编制)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893579
监督电话:0451-82898535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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